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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榆县农业综合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通榆县2016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公告(长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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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气:-发表时间:2017-06-12 09:27【

一、招标条件:
通榆县2016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已由吉林省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以吉农发[2016]56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通榆县农业综合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建设资金来自农发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及设备购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通榆县2016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2.2本项目共两个标段
标段划分:1标段
编号:YC17334093(ZBK)-1
招标内容:通榆县2016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施工--井房254座
招标控制价(元):1397000
建设地点:通榆县
标段划分:2标段
编号:YC17334093(ZBK)-2
招标内容:通榆县2016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设备购置--潜水泵等其他设施264台套
招标控制价(元):792000
建设地点:通榆县
2.3工程建设地点:通榆县
2.4施工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17年7月11日,计划竣工日期2017年8月30日。货物供货期:按照业主要求
2.5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吉林省关于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的其他相关要求的合格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满足《政府采购法》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第一标段:
(1)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单位,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近三年有类似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是相关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须是申请人本企业职员(以项目经理证上的工作单位为准),具备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并且无在建工程。技术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近五年承担过类似工程;并具有能承揽本项目的其他人员。
(2)投标单位拟针对本项目派出的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等其他相关人员均须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社保,且均无在建工程,否则做无效报名处理。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5)外省入吉企业在我省承揽工程须在开标前按照吉建管【2015】50号文件和吉建管【2016】1号文件规定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否者投标无效。
第二标段:
(1)投标人的经营范围须涵盖所投标段内容,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合同履行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人须有投标产品的供应能力、能满足采购内容的技术要求和服务要求。
(2)经营状况商业信誉和财务信用良好。
(3)企业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4)近三年有类似供货业绩。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6月12日至2017年6月1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至16:00时(北京时间),到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人民大街与蔚山路交汇处吉林省政务大厅四楼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窗口由投标单位法人亲自持下列资料购买文件:
第一标段: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人身份证原件。
(2)营业执照副本。
(3)资质证书副本【持有新版资质证书的投标人可提供与新版资质证书副本同样大小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复印件与原件效力等同】、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注:投标单位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等内容中各项内容必须一致(如单位名称、注册地址、法人姓名、注册资本金等)】
(4)须提供项目经理建造师证(含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职称证、技术负责人职称证、至少提供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检员1人、材料员1人、预算员1人职称证或岗位证。
(5)项目管理人员须提供经劳动部门备案的劳动合同(指劳动合同加盖劳动部门备案印章,其余形式不予采信,劳动合同无需提供复印件,报名时携带原件备查)。
(6)项目管理人员社保证明并提供身份证号及个人参保编号【在本公司至少连续缴纳近6个月社保(备注:近6个月指2016年12月至2017年5月),外省入吉企业上述人员需在吉林省建筑市场诚信平台中备案可查】。
(7)2015、2016年度完税证明。
(8)近三年(2014-2016年)三项及以上类似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及中标通知书)。
(9)检察机关开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开具时间须是本招标公告发布日期至投标截止日期之间)原件须由招标公司留存。
第二标段: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人身份证原件。
(2)营业执照副本。
(3)2015、2016年度完税证明。
(4)依法为本公司员工缴纳社保的社保证明并提供身份证号及个人参保编号【在本公司至少连续缴纳近6个月社保(备注:近6个月指2016年12月至2017年5月)。
(5)近三年(2014-2016年)三项及以上类似供货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及中标通知书)。
(6)检察机关开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开具时间须是本招标公告发布日期至投标截止日期之间)原件须由招标公司留存。
以上证件报名时需携带原件并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4.2招标文件费:施工标段每标段每套2000元。施工标段图纸资料每标段2000元。设备购置标段每套2000元。招标文件及图纸资料售后不退。
4.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5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3日内寄送。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17年7月4日09:00时(北京时间),地点: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四楼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和《东亚经贸新闻》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通榆县农业综合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地址:通榆县育才路
联系人:李贵喜
电话:0436-4260540
招标代理机构: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净月开发区生态大街与和美路交汇华荣泰写字楼A座1006室(九台农商银行楼上)
联系人:王经理
电话:0431-819056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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