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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宝镇塔尾村村道15队村道改造工程招标公告(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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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气:-发表时间:2017-04-20 10:4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天宝镇塔尾村村道(15队村道)改造工程经漳州市芗城区交通运输局核实已列入《福建省建制村以上农村公路省级管理数据库》,项目业主为漳州市芗城区天宝镇塔尾村民委会,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招标代理机构为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工程预算总造价66.4万元,总长度约500米,路宽8米。

2.2技术标准:技术标准按《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14)执行。

2.3招标范围: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或补充说明。

2.4工程建设地点:漳州市芗城区天宝镇塔尾村

2.5工期要求:90日历天

2.6质量要求:达到交通部《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工程质量等级合格或合格以上。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等级,合格有效的独立法人营业执照和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公路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含临时建造师,临时建造师应符合相关文件规定),并持有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项目经理应为投标人本单位职工,且在施工期间无担任其他在建工程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

3.3投标人应符合以上条件且没有因违法违规被限制参加投标。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3.6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3.7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发展改革委[高检会(2015)3号文]《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展开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规定,投标人必须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投标单位、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的《检查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4月20日至2017年4月24日必须用已经激活并审核通过的CA登陆到新的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站(http://(登陆后查看))进行招标文件的下载。

4.2招标人不提供书面招标资料(含招标文件、工程预算审核价等),只提供电子招标资料。投标人必须通过网上银行在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上交易系统的网上支付平台进行支付,点击下载招标文件才能参与投标。

4.3开标时投标人应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若有授权)。招标人不接受书面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网络上传投标文件,开标时携带一份电子版投标文件 (如光盘、U盘等,用信封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备用。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网上投标文件为准。评标委员会只对网上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特殊情况下由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决定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若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则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电子版投标文件为准)。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合理低价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以下两种方式任选其一)

6.1方式一:单项工程缴交投标保证金

6.1.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7年5月11日北京时间12时00分前(指款项到达指定账户时间)

6.1.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应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汇款地区必须是投标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地)以电汇或银行转账方式提交(以款项到达时间为准,现金不予受理),并应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为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

6.1.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元)。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账户名称:漳州市芗城区天宝镇塔尾村民委员会

开户银行:漳州农商银行天宝支行

账号:9080212020010000000400

6.2方式二:年度投标保证金

已按《漳行政〔2012〕19号》及《漳建易[2012]12号》文要求缴交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施工企业,凭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开具的《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可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投标时不需要按项目交存投标保证金。

6.3方式三:银行保函或担保保函或投标保证保险

1、银行保函形式。

2、工程担保公司出具的担保保函形式(适用于已推行工程担保的地区):已推行工程担保的地区,可采用在本省各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的专业工程担保公司出具的担保保函。

3、保险公司出具的投标保证保险形式:投标保证保险的保险条款应当经中国保监会批准或备案。保险公司应通过福建省住建厅政务网站,将保险公司经营单位信息、投保单(范本)以及保险合同含条款(范本)向社会主动公开。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5月12日北京时间15时前通过网络上传至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系统。投标截止时间后,网上投标系统无法接受投标文件。

投标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投标无效:

(1)投标人电子投标书未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截止时间内到达工程项目交易系统;

(2)因投标人原因,投标人提交的电子投标书解密失败或无法导入的(所有投标人解密完成后十分钟内);

(3)电子投标书未按招标文件规定进行电子签章的。

网上投标操作见网上投标操作指南,见企业业务系统的帮助文档。若有疑问,可向电子招投标平台开发公司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咨询。技术支持电话:0596-2032597、0512-58173200、400-850-3300。

7.2开标时间:2017年5月12日北京时间15时。地点为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四楼。

7.3递交投标文件时,本工程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需持注册建造师证书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到场参加开标并签到,项目经理未前来参加开标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中国电子招标信息网((登陆后查看)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漳州市芗城区天宝镇塔尾村民委员会 

地址:漳州市芗城区天宝镇

联系人:柯先生 

电话:13959627888 

招标代理机构: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漳州市芗城区万景商务中心701

电话:0596-2687827 

传真:0596-2687827 

联系人:小黄 

监督部门:漳州市芗城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漳州市芗城区交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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