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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地震局货物、工程及服务招标采购代理机构比选项目结果公告(陕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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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气:-发表时间:2019-11-08 10:38【

陕西省地震局货物、工程及服务招标采购代理机构比选项目已于2019年11月6日进行公开比选,现比选工作已结束,根据各专家的独立评审和综合打分,现将入选的代理机构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陕西省地震局货物、工程及服务招标采购代理机构比选项目

二、服务内容和要求:

在服务期内,针对陕西省地震局拟组织招标采购的项目(包括工程、货物及服务类),根据所提供的相关资料,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下列工作:

(一)组织招标、采购工作:

1、协助做好招标、采购项目的行政审批备案等相关手续,并依法合规地提出合理化建议,做好服务衔接等工作;

2、编制《招标、采购公告》、《招标、采购文件》;

3、部分工程需要编制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最高限价;

4、负责《招标、采购公告》在指定网站的发布;

5、发售《招标、采购文件》;

6、投标人资格审查;

7、开标前公布工程量清单、招标最高限价;

8、组织图纸、招标答疑会,撰写答疑会议纪要;

9、负责根据供应商质询组织采购文件的澄清与答疑,撰写答疑会议纪要;

10、协助组织现场踏勘;

11、依据招标人建设进度计划和相关制度规定确定招标工作的时间,并组建评标、采购委员会,按期组织开标、评标、定标会议,并做好过程记录;

12、评标、采购结果及采购文件公示;

13、发送《中标、成交通知书》、《招标结果通知书》及《未中标、成交通知书》;

14、向招标项目监督部门进行招标项目的结果备案;

15、协助陕西省地震局与中标、成交单位签订合同;

16、部分工程项目需编制竣工结算审核报告等。

(二)相关论证工作:

1、组织进口设备的专家论证工作;

2、组织单一来源采购的专家论证工作;

3、重大项目采购文件的技术论证工作。

(三)政策咨询服务:

1、提供招标采购过程详细的政策法规和程序咨询;

2、服务期内按照陕西省地震局要求提供相关招投标知识、政府采购知识培训。

(四)其他要求:

1、须针对陕西省地震局具体情况,配备专门的项目组开展工作,并指定一名招标采购经理和一名造价工程师,负责与我单位进行业务衔接,沟通协调有关事宜;

2、及时与陕西省地震局沟通招标、采购进展情况,及时协调解决各方质疑和投诉,确保招标、采购项目顺利进行;

3、负责招标、采购过程中档案资料的整理及汇总,装订成册并于招标工作结束后十日移交给陕西省地震局。档案资料包括:采购文件、采购公告及截图、开标评标记录、评审专家形成过程、名单及其签到表、中标方(成交方)的投标响应文件副本、中标(成交)公告及通知书、未中标(成交)通知书等政府采购规定需要存档的所有资料。

4、招标、采购过程中产生的费用由中选单位自行承担,包括但不限于:招标公告刊登费、资格预审专家评审费、开标会议费、评标会议费、评标专家的差旅费和劳务费、评标结果公示费等与招标代理业务相关的费用。

5、中选单位除规定的采购代理服务费、招标文件编制成本费外,不得向招标、投标当事人收取其他任何费用。

6、合同履行期间和期满后,有义务配合陕西省地震局接受各种监督检查。

三、服务期限:本项目服务期限三年,自合同签订后生效。

四、入选单位信息:

(一)永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服务报价:依据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规定的标准下浮40%作为招标采购代理服务费,依据陕西省物价局、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我省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陕价行发[2014]88号文件)规定的标准下浮40%作为造价咨询服务费,招标采购代理服务费和造价咨询服务费不足3000元按3000元计取。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科技路30号合力紫郡大厦A1606室

联系人:刘伟

联系电话:18717346233

(二)陕西正大招标有限公司

服务报价:依据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规定的标准下浮40%作为招标采购代理服务费,依据陕西省物价局、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我省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陕价行发[2014]88号文件)规定的标准下浮40%作为造价咨询服务费,招标采购代理服务费和造价咨询服务费不足3000元按3000元计取。

地址:西安市碑林区二环南路东段凯森盛世一号A座27层经营部

联系人:卓腾

联系电话:18066587291

(三)陕西省采购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服务报价:依据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规定的标准下浮40%作为招标采购代理服务费,依据陕西省物价局、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我省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陕价行发[2014]88号文件)规定的标准下浮40%作为造价咨询服务费,招标采购代理服务费和造价咨询服务费不足3000元按3000元计取。

地址:西安市高新二路2号山西证券大厦八楼、二十一楼

联系人:桑乐

联系电话:18049528391

(四)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服务报价:依据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规定的标准下浮40%作为招标采购代理服务费,依据陕西省物价局、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我省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陕价行发[2014]88号文件)规定的标准下浮40%作为造价咨询服务费,招标采购代理服务费和造价咨询服务费不足3000元按3000元计取。

地址:西安市雁塔区吉祥路135号

联系人:赵醒文

联系电话:13991284181

(五)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服务报价:依据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规定的标准下浮40%作为招标采购代理服务费,依据陕西省物价局、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我省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陕价行发[2014]88号文件)规定的标准下浮40%作为造价咨询服务费,招标采购代理服务费和造价咨询服务费不足3000元按3000元计取。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58号成长大厦8楼

联系人:冯建正

联系电话:15399182351

五、专家成员名单:牛百勇、吴枫彩、李平、马世虎、李少睿

监督人:张斐

六、比选项目联系人:柳芳

联系方式(电话/传真):029-88465361

七、公示期1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联系陕西省地震局纪检监察审计处,联系电话:029-88465482。

特此公告

陕西省地震局

2019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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