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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安县人民法院维修改造工程项目招标公告(长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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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气:-发表时间:2017-08-22 10:21【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农安县人民法院维修改造工程项目已由农安县财政局政府采购工作管理办公室以[20170817]-0153号文件批准,招标人为农安县人民法院,招标代理机构为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上级专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及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农安县人民法院维修改造工程项目
2.2工程建设内容:农安县人民法院维修改造工程项目施工及施工监理
2.3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所含的全部内容。
2.4工程建设地点为:农安县人民法院。
2.5计划工期为:计划开工日期:2017年09月19日;计划竣工日期:2017年11月17日,共计60日历天。
监理服务期:监理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保修期结束止。
2.6工程质量要求:
施工: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标准。
监理:符合国家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及吉林省地方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实施细则》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施工标段:投标单位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企业,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近3年(2014年-2016年)具有一项及以上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经理应无在建工程;技术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在本公司至少连续缴纳近6个月社保(备注:近6个月指2017年2月至2017年7月)。
监理标段:投标单位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的独立法人企业,且近三年(2014年至2016年)监理过一项及以上类似工程,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承担能力;投标单位拟派出的总监理工程师需具备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监理过与本项目同类或类似的监理项目;专业监理工程师须具备监理岗位证书,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证书;监理员须具备监理岗位证书。总监理工程师在本公司至少连续缴纳近6个月社保(备注:近六个月指2017年2月至2017年7月)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外埠入吉建筑业企业应按照吉建管〔2015〕50号、吉建管〔2016〕1号文件办理企业信息登记。
3.4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应当被否决。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于2017年08月21日至2017年08月2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3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在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长春市净月开发区生态大街与和美路交汇华荣泰写字楼A座1006室九台农商银行楼上)由投标单位法人或授权委托人持下列资料购买文件。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人身份证原件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授权书须进行公证,要求公证机关加盖钢印、公证员签署,并且针对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的真实性、授权代理人签字的真实性、投标单位公章的真实性做出公证,报名时提供公证书原件;
(2)营业执照副本;
(3)资质证书副本【持有新版资质证书的投标人可提供与新版资质证书副本同样大小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复印件与原件效力等同】;
(4)安全生产许可证(监理标段无需提供);【注:投标单位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等内容中各项内容必须一致(如单位名称、注册地址、法人姓名、注册资本金等)】
(5)施工标段须提供项目经理建造师证(含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职称证及企业所在地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无在建证明),技术负责人职称证,每标段至少提供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检员1人、材料员1人、预算员1人职称证或岗位证;监理标段须提供总监证(含职称证);
(6)项目管理人员须提供经劳动部门备案的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指加盖劳动部门备案印章,其余形式不予采信,劳动合同无需提供复印件,报名时携带原件备查】;
(7)项目管理人员社保证明并提供身份证号及个人参保编号【在本公司至少连续缴纳近6个月社保(备注:近6个月指2017年2月至2017年7月),外省入吉企业上述人员需在吉林省建筑市场诚信平台中备案可查】;
(8)检察机关开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该证明需包括投标单位、投标单位法人、项目管理人员,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开具时间须是本招标公告发布日期至报名截止日期之间,原件由招标代理公司存留】;
(9)近三年一项及以上类似工程维修改造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及中标通知书)。
以上证件报名时需携带原件并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4.2施工标段: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图纸每套500元,售后不退。
监理标段: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4.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20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3日内寄送。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下同)为2017年09月13日9时00分,地点为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4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控制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网》、《东亚经贸新闻》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农安县人民法院
地址:农安县
联系人:马春祥、电话:13364484119
招标代理机构: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净月开发区生态大街与和美路交汇华荣泰写字楼A座1006室(九台农商银行楼上)
联系人:王经理、电话:0431-819056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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