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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塔县农业水价综合改革2017年度项目工程监理(二次)招标公告(甘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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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气:-发表时间:2017-10-10 09:08【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金塔县农业水价综合改革2017年度项目,项目实施方案已由酒泉市水务局、发改委、财政局、农牧局和国土资源局等部门批复,项目法人为金塔县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试点项目建设管理处,招标代理机构为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和地方配套资金。目前,项目建设资金已到位,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016年,甘肃省遴选金塔县为省级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试点县之一,开展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金塔县按批复完成了2016年农业水价综合改革任务,全县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为全面推进金塔县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金塔县农业水价综合改革2017年度项目计划在鸳鸯灌区和黑河灌区安装机井超声波水计量设备774套,智能化控制设备774套;在鸳鸯灌区干渠沿线分水点架设111套视频监控设备、敷设网络专线、架设输电线路并建立云监控平台。项目区控制总灌溉面积11.467万亩。

2.2计划工期

本工程计划工期为:2017年11月8日至2017年11月30日完工,共23日历天。

2.3招标范围

主要对金塔县农业水价综合改革2017年度项目机井超声波计量设备及智能控制设备采购、安装工程,干渠沿线分水点处视频监控设备采购、安装及敷设网络专线工程的建设进行全过程监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近三年无介入诉讼仲裁案件,信誉良好。

3.2本次投标人须持有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近3年有3项或以上水利工程施工监理经历及完成本工程施工监理的技术力量;拟派驻现场的所有监理人员须为投标单位注册在职人员(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该人员在该企业社会保险缴存凭证);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并持有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或具有信息自动化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并持有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近三年至少有3项及以上类似工程监理工作经历;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并持有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近三年内有2项类似工程监理总监理任职经历。拟派驻现场的监理人员不少于二人。

3.3报名结束之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2017年10月20日18:00时前)所有投标单位的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和总监理工程师必须携带身份证、单位介绍信、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资质证书、营业执照、《甘肃省水利水电建设市场从业单位备案登记证》、在“甘肃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备案及企业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网上报名成功的截图等资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套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在招标代理处进行登记确认,在此时间以后登记确认的招标人将不予接收。

(不在水利厅网站报名的投标单位,将不被接受投标)

3.4所有投标人必须提供企业所在地县级或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并说明未发生行贿犯罪行为。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任何单位或个人出借或以任何方式挂靠、借用他人资质投标。同时,欢迎参与本次招投标的任何单位或个人,以及社会各界就此进行监督、举报。

3.6所有参与本工程的投标人须在《甘肃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备案及企业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进行信用信息备案,并取得甘肃省水利厅颁发的《甘肃省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市场从业单位登记备案证》。

3.7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于2017年10月15日9:00时至10月19日17:30时,在甘肃省水利建设管理平台及企业信用信息专栏《招投标备案及企业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报名后,再登陆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114.215.188.207/报名并自行下载招标文件,详见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下载专区“电子招投标系统投标人使用说明”。

4.2凡是拟参与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需先在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注册,并获取数字证书,方可办理业务;注册成功后,投标人每次参加项目投标前须重新登录系统进行项目投标登记,并依据系统生成的投标“登记号”下载拟参与项目的招标文件和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登记号”、投标保证金收款银行等信息系统会实时发送到投标人手机;投标人也可以使用数字证书登陆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在投标登记情况栏目查询。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11月7日(星期二)上午9:00时整,地点为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厅。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定于2017年10月21日上午9:00时在金塔县水务局集中组织踏勘现场,2017年10月21日下午15:00时在金塔县水务局五楼会议室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自愿参加,踏勘现场时交通工具及食宿自理,并对其过程中的安全自行负责。

7、发布公告的媒体

招标公告在甘肃经济信息网和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同步发布。

8、公告期

2017年10月10日至2017年10月19日。

9、保证金的递交

9.1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贰仟元整(¥2000.00元)

9.2投标保证金收入帐户及缴纳时间

收款单位: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酒泉分行

账号:101812000448585

地址: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酒泉市肃州区世纪大道51号)一楼银行收费平台

缴纳时间:投标截止日期的前三天即2017年11月3日17:00时前

9.3投标保证金递交须知

(1)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为银行电汇,不接受其它方式的投标保证金。

(2)投标人必须从基本账户以电汇方式提交保证金,且投标保证金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登记的单位名称一致,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它机构名义递交。

(3)投标人在办理投标保证金电汇手续时,在银行电汇单附言栏上必须且只填写投标保证金对应的投标项目标段(包)的8位数字登记号。在汇款单附言栏内不填或错填投标“登记号”交易系统无法识别保证金所对应的项目标段(包)的,将导致开标现场无法核对,可能造成投标无效的后果;未按标段(包)逐笔递交保证金的,也将导致开标现场无法核对,可能造成投标无效的后果。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金塔县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试点项目建设管理处

地址:金塔县民主路17号(金塔县水务局)

联系人:杨多柱

电话:13893733689

招标代理机构: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酒泉市肃州区园林路88号幸福里小区2#1-1-2

联系人:张文

联系电话:18919375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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