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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口县司法局指挥中心建设项目设备采购(二次)公开招标公告(云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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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气:-发表时间:2018-07-10 08:44【

1.招标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87号令)》、《云南省政府采购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招标项目“河口县司法局指挥中心建设项目设备采购(二次)(招标编号:YC-YN-【2018】07号)”已由河口县财政局批准备案,项目业主为河口县司法局,建设资金来源为主要是中央、省政法转移支付资金,河财行(2017)73号文、河财行(2017)531号文,争取省、州县专项资金及多项资金整合。现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河口县司法局指挥中心建设项目设备采购(二次)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与本项目。

2.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及招标编号:河口县司法局指挥中心建设项目设备采购(二次);招标编号:YC-YN-【2018】07号。

2.2.招标范围:本次招标为河口县司法局指挥中心建设项目设备采购(二次),具体内容、数量及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要求及附属工程。

2.3.工期要求:30个日历天。工程实施过程中因重要活动及重要保障要求停止施工,发包人不负责停工期间承包人相应损失(人工成本及其他费用),但有义务提前3个工作日告知承包人,相应工期顺延。

2.4.建设地点:河口县司法局。

2.5.质量要求:执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339-2013)及国家其他相关标准和规范要求,各子系统均达到一次性验收合格。

2.6.标段划分:本项为1个标段。

2.7.项目预算:2140000.00元,

2.8.履约担保:履约担保的方式:现金,履约担保的金额:中标总金额的10%,提交时间:收到中标通知书后3日内,中标人未按时提供履约担保的,视为中标人违约,且中标人还应当对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予以赔偿。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营业执照。

3.2.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良好财务状况,提供2015年~2017年经审计的任意一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3.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2017年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及完税凭证)。

3.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3.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需到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科申请办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需持有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原件才能参加投标)。

3.6.省外企业要求:云南省外企业需具备省外企业入滇基本信息登记证。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请于北京时间2018年7月9日至2018年7月13日(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每天8时00分至11时30分,14时00分至17时30分登录红河州公共资源信息网(网址:http://www.hhzy.net),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含招标电子技术标文件,格式为*.ZBJ、招标电子商务标文件,格式为*.ZBS);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需要按照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并在红河州公共资源信息网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招标文件。然后持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果是法定代表人签署投标文件并出席开标会议则无需提供,被授权委托人必须是该公司的在册人员,与公司存在实际劳动关系,报名时须出示经劳动管理部门鉴证和备案的劳动合同原件);③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的身份证;④年检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统一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⑤投标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⑥2015年~2017年经审计的任意一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⑦提供2017年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及完税凭证;⑧省外企业基本信息登记证原件(省外企业提供);⑨网上报名成功截图到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河口县河口一中教师住宿楼B幢2单元)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以上证明材料带原件报名,并按顺序制作一套复印件(加盖公章)留存,原件与复印件核对无误后退还。报名单位以最终现场报名单位为准。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1000元,售后不退,不接受邮购。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网上递交:网上递交需登录红河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电子投标文件。

5.2.递交时间:2018年8月2日上午9:00(北京时间)

5.3.递交地点:河口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4.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后,还须到开标现场递交刻录投标文件的光盘,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光盘),视为撤回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注:光盘投标文件应与电子投标文件的内容一致,不一致时以电子文件为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网址:www.yngp.com)、红河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hzy.net)上发布

7.保证金信息

开户名称:河口瑶族自治县政务服务管理局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河口支行

账号:53050166733600000227-1001

联系人:杨丽

联系电话:0873-3450558

8.联系方式

名称:河口县司法局

单位地址:河口县

联系人:骆丹丹

联系方式:13988030306

招标代理机构: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河口县河口一中教师住宿楼B幢2单元

联系人:罗工

联系电话:0871-65300413、0873-3428662

日期:2018年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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