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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主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主岭市2016年老旧小区综合改造工程PPP项目社会资本招标资格预审公告(吉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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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气:-发表时间:2016-05-18 13:5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将对公主岭市2016年老旧小区综合改造工程PPP项目社会资本招标进行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

项目名称:公主岭市2016年老旧小区综合改造工程PPP项目社会资本招标

项目编号:YC16334004(ZBA)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经理

项目联系电话:15304411919

项目实施机构联系方式:

项目实施机构:公主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公主岭市解放路1015号

联系方式:刘众辉 0434-6290298 13504440160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王经理15304411919

代理机构地址:长春市净月经济开发区生态广场华荣泰写字楼5栋1006

一、采购项目内容及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17500.0万元(人民币)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时间:2016年05月18日08:30至2016年05月24日16: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地点:长春市净月经济开发区生态广场华荣泰写字楼5栋1006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方式:在长春市净月经济开发区生态广场华荣泰写字楼5栋1006持资料报名并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简要说明:

(1)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经理(即项目负责人)须为申请人在职员工,近6个月正常缴纳社保,且具有壹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建筑工程专业)、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经验业绩要求:近5年在中国大陆地区完成1个及以上单个合同额不低于5000万元的房屋建筑施工项目。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四、审查标准、方法:本次资格预审采用的评审办法为:合格制。

五、资格审查日期:2016-06-07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6年06月07日14: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资格审查地点:公主岭市政务大厅五楼开标室(公主东大街30号)

六、招标项目基本概况、用途、采购需求、数量、简要技术要求:公主岭市2016年老旧小区综合改造工程PPP项目社会资本招标

资格预审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YC16334004(ZBA)(项目编号)公主岭市2016年老旧小区综合改造工程PPP项目已完成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ublic-Private-Partnership,以下均简称:PPP)实施方案编制,通过了财政部门的物有所值及财政承受能力验证,并由公主岭市人民政府批准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实施。招标人是经公主岭市人民政府授权的项目实施机构公主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社会资本进行公开招标,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可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受项目实施机构委托,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为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项目概况是招标人根据项目前期工作成果提供的项目信息,仅供申请人参考,不作为申请人投资、决策的依据,申请人请自行调查、评估项目风险,自主决策。

(1)项目建设地点:公主岭市区

(2)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

项目主要用于240个老旧小区综合环境和公共配套设施更新改造,总建筑面积2270000平方米;“三纵三横”主街路内1345819.4平方米,临街建筑外立面美化改造工程,其中一层临街门市外立面积76162平方米,二层以上住宅外立面面积357135平方米。

涵盖的建设内容有:外立面改造、规划停车泊位、建设门卫室、绿地、路灯及电缆、垃圾堆放点、健身场地、道路、自行车棚、公共设施(换热站、泵房及烟囱)、场区各种基础设施管线(排雨水)。实际建设内容以招标人提供的经批准的施工图纸、相关技术标准和要求及实际完工并经验收符合要求的内容为准。

(3)建设工期:建设期暂定3年。

(4)项目类型:新建

(5)项目估算投资:约1.75亿元。项目实际总投资以审计的竣工决算为准。

2.2招标范围

2.2.1本次招标范围为公主岭市2016年老旧小区综合改造工程PPP项目的社会资本,具体操作模式见本公告2.2.2款。

2.2.2本项目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具体操作模式为建设-运营-移交(Build-Operate-Transfer,简称:BOT)模式。申请人中标后,作为社会资本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PPP项目合同规定出资、与政府方出资代表组建项目公司,由项目公司对项目的筹划、资金筹措、建设实施、运营维护管理、债务偿还和项目移交等全过程负责,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并在PPP项目合同规定的合作期满后,按照PPP项目合同的约定将工程、工程附属设施、相关资料及相关权益等按合同规定无偿移交给政府主管部门。

2.2.3本项目由中标社会资本方和政府方出资代表共同成立项目公司。项目公司注册资本金不低于总投资额的25%,暂定:4500万元。

2.2.4合作期限:15年(其中含建设期3年、运营期12年)。

2.2.5项目投资回报机制:政府付费。

2.2.6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项目社会资本具备相应的资质和能力,依法能够自行建设、生产或者提供本项目的施工、货物或运营维护服务的,本项目相应的施工、货物或运营维护服务可由社会资本自行承担,不再招标。上述施工、货物或运营维护服务的价格将根据PPP项目合同约定的原则和方法确定。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申请人具备的资格条件

3.1.1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且合法存续,没有处于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等不良状态。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

3.1.2年度财务报告应当经具有法定资格的中介机构审计,2015年末净资产5000万元及以上;近3年度均为盈利,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具有不低于项目投资估算的投融资能力。

3.1.3商业信誉良好,在经济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近3年内财务会计资料无虚假记载、银行和税务信用评价系统或企业信用系统中无不良记录,近3年内无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未被地市级及以上政府行业主管部门取消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该区域行业建设市场且处罚期未满的。

3.1.4对社会资本的资质、人员和业绩要求为:

(1)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经理(即项目负责人)须为申请人在职员工,近6个月正常缴纳社保,且具有壹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建筑工程专业)、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经验业绩要求:

近5年在中国大陆地区完成1个及以上单个合同额不低于5000万元的房屋建筑施工项目。

近5年:指2011年1月1日至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日(以竣工验收备案证明时间为准)。

3.1.5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资格预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作为独立申请人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资格预审申请(作为同一联合体成员的除外)。

3.1.6拒接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1.7外埠入吉建筑业企业应按照吉建管[2015]50号文件办理企业信息登记。

3.2联合体投标的规定

3.2.1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3家。联合体成员包括联合体牵头人及成员方。

(1)联合体牵头人至少须具备的资质要求: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经理(即项目负责人)须为联合体牵头人在职员工,近6个月正常缴纳社保,且满足下列条件:具有壹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建筑工程专业)、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联合体牵头人至少须具备的经验业绩要求:近5年在中国大陆地区完成1个及以上单个合同额不低于5000万元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项目。近5年:指2011年1月1日至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日(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

(4)联合体牵头人须承诺若中标后在项目公司中占控股地位。

(5)联合体牵头人须符合本公告第3.1.2款规定的有关净资产、盈利等全部要求。

3.2.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招标中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视为无效投标。

3.2.3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申请人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申请人确定资质等级。联合体投融资能力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出资比例加权总和确定。

3.2.4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本公告第3.1.1款、第3.1.3款、第3.1.5款、第3.1.6款、第3.1.7款规定的资格条件要求。

3.3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规定

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高检会[2015]3号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及《关于在工程建设领域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高检会[2015]5号 最高人民检察院、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发)文件中的规定,本次招标要求申请人、申请人法定代表人、申请人拟委任项目经理近3年内不得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申请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需附申请人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近3年:指2013年1月1日至检查机关出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之日,该函出具日期须介于本资格预审公告发布日期至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日期之间。

4.资格预审办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的评审办法为:合格制。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请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于2016年5月18日至2016年5月2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3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长春市净月经济开发区生态广场华荣泰写字楼5栋1006持以下资料报名并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

(2)资质证书副本(持有新版资质证书副本同样大小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复印件与原件效力等同);

(3)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5)上述资料加盖单位公章的彩色扫描件一套,并均需交验原件;

(6)A4纸打印的单位联系方式一份,包括申请人全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座机及手机号)、传真及邮箱等信息,并加盖申请人单位公章;

(7)联合体报名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上述资料(非建筑商可不提供(2)、(3))。并加持“联合体投标意向书”(须载明联合体牵头人和成员方、拟申请的项目名称等,并加盖各方单位章)。

5.2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5.3自购买资格预审文件之日起,投标人应保证其提供的通讯手段(电话、传真、电子邮箱)一直有效,以保证有关函件(补遗书、澄清、通知等)能及时通知投标人,并能及时反馈信息。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6月7日14时00分,申请人应于当日14时00分之前将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至公主岭市政务大厅五楼开标室(公主东大街30号)。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未按要求密封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以下媒介上发布: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jy.jl.gov.cn/)、吉林日报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公主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公主岭市解放路1015号

邮政编码:136100

联系人:刘众辉

电话:0434-6290298 13504440160

招标代理机构: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净月经济开发区生态广场华荣泰写字楼5栋1006

邮政编码:130000

联系人:王经理

电话:0431-81905689 移动电话:15304411919

传真:0431-81905699 电子邮箱:ccyczb@163.com

七、其它补充事宜:

PPP项目信息如下:

项目授权主体名称:公主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是否允许联合体:是

是否限定社会资本数量:否

是否采购本国货物和服务:是

技术引进和转让要求:无

对社会资本参与采购活动和履约保证的担保要求:

年度财务报告应当经具有法定资格的中介机构审计,2015年末净资产5000万元及以上;近3年度均为盈利,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具有不低于项目投资估算的投融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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