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小时全国免费热线 400 183 0060
首页 » 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资讯中心 » 新闻中心 » 各地标讯» 霞浦经济开发区三期路网崇儒路(961县道-工业路)道路工程项目招标公告(宁德)

霞浦经济开发区三期路网崇儒路(961县道-工业路)道路工程项目招标公告(宁德)

文章出处:责任编辑:查看手机网址
扫一扫!霞浦经济开发区三期路网崇儒路(961县道-工业路)道路工程项目招标公告(宁德)扫一扫!
人气:-发表时间:2017-08-31 09:28【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霞浦经济开发区三期路网崇儒路(961县道-工业路)道路工程项目已由霞浦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霞发改审批〔2017〕63号文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霞浦经济开发区投资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财政拨款,招标人为霞浦经济开发区投资建设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霞浦县松港街道小沙村

2.2工程建设规模:道路起于崇儒路与盐田路交叉口,由西向东途径长德路,东至工业路交叉口,道路总长403.686米,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规划红线宽度18米,设计时速20km/h。建设内容包括道路、雨水管道、污水管道、给水管道、电气及照明、电力排管、通信管道、绿化、交通及安全设施等。

2.3招标范围和内容:霞浦经济开发区三期路网崇儒路(961县道-工业路)道路工程项目,经财政评审后的控制价为6971812元,具体范围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6971812元

2.5工期要求:150日历天

2.6标段划分(如果有):无

2.7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施工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省外的施工企业应符合闽建〔2013〕5号文“关于印发《福建省省外入闽建筑施工企业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的备案要求。根据闽建筑〔2015〕35号文《关于推动全省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闽建办筑〔2015〕13号《关于规范省外入闽建筑企业信息登记工作的通知》,福建省省外建筑业企业在福建省开展工程建设活动,实行信息登记,福建省省外建筑业企业须提供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www.fjjs.gov.cn)”→“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的相应信息系统”→“省外入闽建筑施工企业信息登记系统”中的查询网页(须加盖投标人公章),查询网页至少须包含“企业基本情况”网页。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注:若项目负责人为一级或二级注册建造师(含临时执业的),已提出申请但还未办理完成延续注册的,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受理部门出具的受理证明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资格审查不合格,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应提供原件进行核验。

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市政工程类。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查询,网址:xy.fjjs.gov.cn。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无;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无。

3.6其他资格要求:

(1)根据闽建建〔2014〕42号及闽建办建〔2016〕10号文件相关规定,被列入黑名单的施工企业在黑名单有效期内不得参与国有投资(含国有投资占主导或控股地位)的房屋和市政工程投标。

(2)根据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限制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参与工程建设项目的投标活动。

(3)根据闽建筑〔2015〕5号文件规定,投标人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企业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废标处理。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未办理延续手续的,不得承接工程或参与工程施工投标。

3.7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8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

4.2采用电子招投标的,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8月30日上午8时30分至2017年9月3日下午17时30分(北京时间)(含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通过霞浦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xpggzyjyzx.fjxp.gov.cn,下同)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招标人不另行出售纸质招标文件。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 MICROSOFT OFFICE、WPS等软件打开。若对平台操作有任何疑问,请联系福建随行软件有限公司,联系电话:400-870-5191。

4.3投标人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后,应检查电子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电子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

5.评标办法: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壹拾贰万叁仟元人民币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投标人可以使用现金或银行保函或投标保证保险、年度投标保证金等方式提交(具体详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

开户银行:霞浦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帐户名称:霞浦县农村社会服务联动中心

帐号:9060410010010000148811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本标实行在线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阶段投标企业需通过随行软件交易平台U盾在线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并通过CA电子签章盖章加密生效。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9月21日上午9时00分,提交地点为霞浦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若购买或投标过程对平台操作有任何疑问,请联系福建随行软件有限公司,联系电话:400-870-5191。

7.2投标人应在招标代理机构开启解密后规定时限(60分钟)内完成投标文件解密,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文件,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网上投标文件为准。

7.3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光盘)时,其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应当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或注册建筑师临时执业证书或职称证书)原件、身份证原件及购买招标文件的凭证(购买招标文件凭证(交易编号为投标人购买标书的唯一凭证,请务必谨记,须提供加盖公章的交易编号材料)到场核验登记,并提交相应证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否则,其投标文件(光盘)不予接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www.fjbid.gov.cn)及霞浦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xpggzyjyzx.fjxp.gov.cn)上发布。

注意事项:本工程答疑纪要及补充通知等内容将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和霞浦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告答疑”上发布。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发布的相关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后果及损失由各投标人自行承担。

9.联系方式:

招标人:霞浦经济开发区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霞浦经济开发区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联系人:黄先生18950560579

招标代理机构: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宁德市日月星城2号楼1104室

邮编:352100

电话:0593-2865288、18805930992

联系人:小黄

交易中心名称:霞浦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霞浦县九大馆青少年活动中心二层

联系电话:0593-8883757

监管部门:霞浦县住建局

地点:霞浦县太康路105号

电话:0593-8859736

66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