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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安市农业局大安市乡村(贫困村)环境整治建设项目购买服务公开招标公告(吉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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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气:-发表时间:2017-03-07 10:31【

1.项目名称:大安市乡村(贫困村)环境整治建设项目购买服务
2.项目编号:YC17334018(CG)
3.资金来源:财政拨款及企业自筹
4.总投资:81901.61万元(其中承接主体出资65000万元,其余部分由政府出资)。
5.采购内容:
5.1本次采购共分1个包,本次采购为本项目政府购买服务的承接主体采购,政府购买服务的内容包括大安市贫困村环境整治筹资和建设。
5.2范围包括:通过公开招标选聘一家企业作为本项目实施的承接主体。具体招标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招标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
5.3服务周期:按照大安市农业局审定的建设进度计划完成项目实施,服务期限为18年。
6.参与投标的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6.1融资能力要求:
6.1.1投标人应属于:地方政府出资成立、未列入监管部门融资平台名单的国有独资及控股企业;或列入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监测类”名单、当地监管部门同意国家政策性银行信贷支持的公司法人;或中央企业及其所属企业;或非国有控股上市企业与地方政府或(和)国有企业合资成立的项目公司;
6.1.2符合《公司法》的有关要求;
6.1.3具有国家规定的承担项目融资或建设(运营)的相关资质和能力;
6.1.4治理结构完善,组织机构健全,经营管理规范;
6.1.5具有与项目建设或运营相应的权益性资本,所有者权益的来源与构成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6.1.6财务状况良好,具备财务可持续能力;
6.1.7信用状况良好。投标人为新设项目法人的,其控股股东应有良好的信用状况。
6.2建设能力:
6.2.1具有充足的人员、建设组织管理能力;
6.3其他要求:
6.3.1依法设立,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6.3.2治理结构健全,内部管理和监督制度完善;
6.3.3具有独立、健全的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和资产管理制度;
6.3.4具备提供服务所必需的设施、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
6.3.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3.6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通过年检或按要求履行年度报告公示义务,信用状况良好,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6.3.7符合国家有关政事分开、政社分开、政企分开的要求;
6.3.8法律、法规规定以及购买服务项目要求的其他条件。
6.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7.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须携带的资料:
7.1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前述三合一证件;开户许可证;
7.2法人授权书或单位介绍信及经办人身份证;
7.3检察院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行贿犯罪查询档案结果告知函;
上述证件复印件一套加盖公章到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长春市净月开发区生态大街与和美路交汇华荣泰写字楼10层)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8.招标文件发售
8.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7年3月6日至2017年3月10日(北京时间8:30-11:00,13:00-16:00,节假日除外)
8.2招标文件发售地点: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长春市净月开发区生态大街与和美路交汇华荣泰写字楼10层)
8.3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贰仟元整,售后不退。
9.开标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7年3月27日9:30(北京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地点: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至指定开标地点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拟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网》、《东亚经贸新闻》同时发布。
11.联系方式
采购人:大安市农业局
联系地址:大安市
联系人:单先生
联系电话:0436-5222227
招标代理机构: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净月开发区生态大街与和美路交汇华荣泰写字楼10层
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0431-819056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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