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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关于进一步防范住建领域风险促进行业稳健发展的通知

2022年01月18日10:35 

漳州:关于进一步防范住建领域风险促进行业稳健发展的通知

各县(区)、开发区(投资区、高新区)住建局、人社局,各相关企业:

近年来,我市严格按照《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要求,积极落实“四项制度”,欠薪治理取得一定成效。但我市工程领域欠薪隐患依然存在,特别是市外建筑业企业在漳项目欠薪问题较为突出,2021年占到全市欠薪案件的80%以上。为贯彻落实“防风险、稳增长、促改革”的工作要求,在巩固重点领域欠薪治理成果维护社会稳定的基础上,积极搭设房地产开发企业与本市建筑施工企业、市外总承包企业与本市专业承包企业合作平台,降低企业经营成本,形成防风险与稳增长协同并进的良好势头,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做好行业风险防范管控、推动“两企”融合发展

(一)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

各地要强化房地产市场风险管控,严格按照《福建省商品房预售管理暂行办法》(闽建房函〔2005〕88号)相关规定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根据已出台的预售资金监管细则规范预售资金缴存和拨付行为,对监管额度内预售资金实行重点监管,确保专款用于工程建设和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工程项目顺利建设,避免出现工程款拖欠和农民工欠薪等问题,维护社会稳定。

(二)推动行业稳步增长

鼓励信用良好的房地产企业将总承包项目依法发包给注册地在漳(以下简称“本市”)且信誉良好的建筑业企业(且总承包企业未将专业工程和建筑劳务分包给市外建筑业企业):

1、预售许可办理方面。可继续参照“漳政办〔2020〕8号”及市住建局关于商品房预售许可办理有关问题的会议纪要规定办理预售许可。

2、预售资金监管方面。项目业主可选择其中一种调整方式:一是在规定的工程形象进度节点,累计申请支取的预售资金监管额度内资金比例提高5%;二是工程监管资金额度按照每平方米下调300元执行。对于项目业主将总承包工程依法发包给本市建筑施工企业的,按照本市建筑业企业承建的建筑面积占比计算(计算公式:资金支取提高比例=本市建企承建的建筑面积/项目总建筑面积×5%或监管资金下调额度=本市建企承建的建筑面积/项目总建筑面积×300)。

对于市外施工总承包企业承接的房地产项目,总承包单位将专业工程和建筑劳务依法分包给本市建筑业企业的,按照分包合同造价占比计算预售资金(计算公式:资金支取提高比例=分包合同造价/总承包合同造价×5%或监管资金下调额度=分包合同造价/总承包合同造价×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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