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中心于2018-09-18 15:30,在镇雄县投资审批中介超市大厅为镇雄县交通运输局公开选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中介服务机构,现将中选结果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采购项目名称:镇雄县第一批村组公路路面硬化工程(第三次)等农村公路施工及监理服务招标代理
项目编号:5306270151449201808060084
选取中介日期:2018-09-1815:30
服务金额:¥72,000.00元至¥180,000.00元
金额说明
1、本项目代理服务费按照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收费标准计算,结合市场行情最高限价为18万元,不允许零报价,中选价格为一次性包干价,包括本项目废标和多次招标所产生的费用,以及发生的资料费、专家评审费等,如有变动不再另行增加费用。中选的代理机构禁止以任何形式向第三方多收取代理服务费用,一经发现,将对该中选代理机构进行至少记一次“不良记录”的处罚,并责令退还多收取的服务费用。
2、招标代理服务费以投标控制价总额为基数,按比例计算分摊由各标段中标人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
3、招标代理机构中选后应在24小时内与建设单位联系,并按要求时间签订代理合同,逾期视为放弃中选,建设单位将另行选取招标代理机构,并将该中选机构记入“不良记录”一次。
4、鉴于原报名有效,镇雄县第一批村组公路路面硬化工程建设(第三次)招标项目施工及施工监理服务(共31个施工标,3个监理标)招标代理,代理机构不再组织发售招标文件等有关资料,不能收取相关资料费等。
5、镇雄县放马坝至和平重要县乡道改造工程施工招标代理(共1个施工标),报名时,代理机构可收取有关资料费(具体标准以标前会发改局等有关部门审定的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