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已经由璧山区发改委以璧发改【2016】137号文件立项,项目业主(比选人,下同)重庆市璧山区水文水质监测站,资金来源中央补助资金和市级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竞争性比选。
2、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1本比选项目建设地点:重庆市璧山区大兴镇梅江场镇。
2.2工程规模:新建水文站1处,建设流量、水位、雨量监测等基础设施,配置相应水文仪器设备。
2.3工程内容:重庆市大江大河水文监测(二期)建设工程璧山区梅江水文站项目包括土建工程和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两个部分,其中:土建工程主要内容包括新建直立式水尺6根、观测道路15m、基本水准点3个、校核水准点2个、断面保护标志牌2个、断面界碑4个、断面标志杆6根、气泡水位计管道敷设1处、时差法设备安装平台2处等;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主要内容包括水位雨量自动测量装置1套、无线时差法流量测量装置1套、数据采集传输装置1套、走航式ADCP1套、全站仪1套及其他辅助设备等。
2.4工程投资:本项目最高控制限价为1706157.11元(其中安全生产费为1461.68元)。
2.5 计划工期:60日历天,开工时间以监理工程师下达的开工令为准。
2.6比选范围:
2.6.1《重庆市大江大河水文监测(二期)建设工程璧山区梅江水文站项目工程设计图纸》(2017年4月版)所包含的全部内容,包括但不仅限于比选文件规定及施工设计图、图说、工程量清单所示全部工程内容。
2.6.2招标文件中补充的工程内容、答疑资料、澄清资料、其他补遗资料等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