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厅:严查设置“萝卜招标”条件、“明招暗定”...
8月4日,辽宁省住建厅发布《关于开展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针对招标人、投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评标专家和行政监督部门等5类群体,主要查招投标人以下内容:
(一)招标人方面
1.设置与业务需求无关的企业规模门槛,设定明显超出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的业绩条件。
2.设置其他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
3.设置“萝卜招标”条件,招标明显缺乏竞争性。
4.通过集体决策、会议纪要等形式将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转变为谈判或者直接发包等非招标方式的,将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肢解发包或虚构涉密项目、应急项目等规避招标,或者依法应招标未招标。
5.以战略合作、招商引资等理由“明招暗定”“先建后招”搞虚假招标。
6.未履行保密、公平原则,与投标人串通影响招标结果。
7.未认真履行或不履行告知承诺制度。
8.限定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缴纳形式和方式,针对投标保证金缴纳设置明显不合理或非必要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