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行业动态 房建监理公司:全面实行电子化清标,防止恶意低价中标!

房建监理公司:全面实行电子化清标,防止恶意低价中标!

2018年05月04日16:30 

近日,陕西省印发关于《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监理招标投标监管》的通知。

1、强化过程监管,实行电子化清标。全面实施电子招标投标监管,包括计算机辅助评标、开标电子化清标、异地远程评标、招投标档案电子化管理、电子信息化监督等。采用计算机清标系统在评标时对投标文件编制的IP地址、CPU、MAC机器编码等是否相同的情况进行数据分析,全面实行电子化清标工作,严厉打击串通投标行为。

2、防止恶意低价中标。

对采用通用技术和性能标准的小型工程项目,采用经评审的最低价投标法的,必须经相应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机构核准;

承包单位要按照招标最高限价提供履约保函,防止恶意低价中标;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工程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3、合格投标人数量:工程项目估算价1000万以下的工程施工招标合格投标人应当不少于7家,1000万以上的不少于12家;对监理服务单项合同估算价100万以上,依法必须公开招标实行资格预审的项目,招标合格投标人应不少于7家。

4、到岗履职检查:加大对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是否按照中标备案人员到岗履职情况的检查。中标人应将投标承诺的驻场项目部或者监理机构组成关键岗位人员信息报送省建筑市场监管诚信一体化平台,录入关键岗位实名制管理。项目经理、总监理工程师不得擅自更换。

防止恶意低价中标


网友热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