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厅:工程招标,不得倾向央企、国企!取消各类预选供应商、预选承包商库!
7月13日,西藏住建厅发布《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进一步优化建筑业营商环境促进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明确:
招投标相关:
工程招标投标中,不得设置各类预选供应商、预选承包商名录。
不得将央企、国企特定企业规模和业绩等作为招标门槛限制其他企业平等参与。
不得设置超过项目实际需要的规模资产、营业收入等财务性指标。
不得设定明显超出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过高的资质资格、技术、商务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的条件。
除依法限制市场行为的企业外,不得因企业受过行政处罚限制参与招投标;全面清理招标投标环节不合理加分项。
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没有资金来源的一律不得进行施工招标。
社会投资的房屋建筑工程,建设单位可以自主决定发包方式,不再强制要求进行招标。
工程价款结算支付相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