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厅:3月8日起原省级资质审批权下放至市!
近日,河北省住建厅发布《关于委托石家庄市实施部分省级行政许可事项的公告》,明确:
自2022年3月8日起受理注册地在石家庄市行政区域范围内企业提出的申请,依法进行审查,并以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名义作出行政许可决定。
委托石家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实施的省级行政许可事项: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核发;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核准;
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认定(专业乙级)。
委托石家庄市行政审批局实施的省级行政许可事项:
建筑施工企业资质认定(总承包特级、一级及住房城乡建设部审批的专业一级除外);
房地产开发企业二级资质核定;
建设工程勘察企业乙级资质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