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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局:政府项目严禁带资承包!预付款不得低于合同总额10%!

2021年12月02日16:29 

住建局:政府项目严禁带资承包!预付款不得低于合同总额10%!

近日,盐城市住建局发布《关于进一步落实我市房屋建筑工程按月足额支付工资的通知》,文件提出:

政府投资工程项目严禁带资承包

在招标文件中约定预付款的比例不得低于合同总额的10%;

不得由施工单位垫资建设;

不得以未完成审计作为延期工程结算的理由;

发包单位应当在合同生效后的一个月内或不迟于约定的开工日期前的7天内预付工程款。

全面推行工程款支付担保

建设单位应当依法向施工单位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工程款支付担保的金额一般不超过合同总价的10%。

约定人工费用拨付周期及比例

人工费用拨付周期不得超过1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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