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行业动态 住建局:人工费不足以支付工资的,由总包单位垫付,总包无法垫付的,由建设单位垫付!

住建局:人工费不足以支付工资的,由总包单位垫付,总包无法垫付的,由建设单位垫付!

2022年03月09日13:58 

住建局:人工费不足以支付工资的,由总包单位垫付,总包无法垫付的,由建设单位垫付!

近日,广东省韶关市住建局发布通知,为贯彻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相关条款,进一步强化用工实名制管理。明确:

工作要求:

未订立劳动合同、未在劳务用用工信息平台进行实名登记的人员,不得进入项目现场施工。

各级主管部门一经发现场内施工人员没有实名登记或没有当天系统考勤记录的,立即对项目施工企业及项目负责人等进行动态扣分。

人工费不足以支付工程进度当月或工程进度截止前所需工资表工资费用的,由施工总承包单位垫付,施工总承包单位无法垫付的,由建设单位在未支付的工程款中予以垫付。

如已签订合同中无上述内容的,应当采取签订附加协议的方式进行约定。

处罚措施:

如在节后复工检查中发现未落实上述各项工作要求的,项目一律不得复工,待整改完毕后方可复工。

逾期未改正的,将采取动态扣分、约谈、通报、行政处罚、记录不良行为记录等各项措施进行管理。

《条例》是如何规定的?

网友热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