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局:即日起,施工总包企业可直接申请对应等级专业承包资质!
近日,昆明市住建局发布《昆明市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14条措施》,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打破资质逐级晋升限制:
试点昆明市施工总承包企业直接申请省级权限内对应总承包等级所包含的专业承包资质。
持住房城乡建设部颁发资质的市外企业,五年内在云南省投资(承揽)施工合同额超过5亿元以上、并在昆明市设立独立法人子公司的,许可市级权限内对应最高等级资质。
大力发展木工、电工、砌筑、钢筋制作等以作业为主的作业企业,按市级权限实行专业作业资质备案管理。
推进建设工程保函保证保险应用:
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中全面实行建设工程保函保证保险,包括工程投标保证保险、工程质量保证保险、合同履约保证保险、工程款支付保证保险。
规范工程价款结算:
建设单位应有满足施工所需的资金安排,原则上应向施工单位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
子单位工程或分部工程验收通过时原则上应及时完成工程款结算,不得以设计变更、工程商洽等理由变相拖延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