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志靖公路孙岔至杏河段改建PPP项目实施方案》已经延安市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查,志丹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经志丹县经济发展局以志经项发[2017]19号文件批准实施,项目授权主体为志丹县人民政府,项目实施机构为志丹县交通运输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社会资本方(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志靖公路孙岔至杏河段改建PPP项目
2.2项目编号:YC17309001(ZB)-001
2.3项目概算总投资:25170万元
2.4工程概况:拟建项目起点位于孙岔村延志吴高速志丹东出口顺接志靖公路杨庄科至孙岔段终点(K11+728.613),向北经刘新庄、何新庄,在冯家坡转向东,设隧道穿过墩山后沿熊踏沟向东,在李家咀与旧路相接,之后沿旧路继续向东,至李咀子村跨杏子河后与志靖公路杏河至张渠段平交,路线全长10.046公里。全线设置桥梁6座,其中大桥768.8m/4座,中桥120.84m/2座;全线共设置涵洞51道;设置隧道465米/1座。
3.招标需求:
3.1项目合作模式:项目采取PPP模式(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中的“BOT”的运作方式,即由政府和社会投资人联合组建项目公司负责项目的投资、设计、建设、运营、期满无偿移交。
3.2项目合作期限:本项目合作期限为11年,其中建设期为2年,运营期为9年。
3.3投资回报机制:政府付费。
3.4招标内容:社会资本方,完成从投资、设计、建设、运营、移交全过程服务。
3.5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4.申请人资格要求:
4.1申请人为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企业法人组成的联合体。
4.2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以下条件:
4.2.1财务要求:
(1)截至本项目资格预审公告发布之日止,申请人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3亿元人民币(以营业执照为准);
(2)申请人近三年(2014年、2015年、2016年)(如无2016年,依据2013年、2014年、2015年)年平均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5亿元且每年均未亏损(以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为准);
(3)申请人应具有较好的融资能力,银行授信或自有存款不低于人民币5亿元(以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自有存款证明、资信证明、授信合同及授信文件等为准)。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招标活动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4.2.2信誉要求:
(1)申请人应具有合法的法律地位,近五年(2012-至今)内没有严重违约或不良行为。提供公司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2)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招标活动的,联合体各成员均需提供。
4.2.3资质要求:
(1)申请人具有:工程勘察(工程测量、岩土工程(勘察))专业乙级及以上、公路行业(公路)专业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路基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路面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桥梁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隧道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经理为公路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具有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B证(交安B证),具有5年及以上公路工程施工管理经验,2012年(含)至今担任过1个或以上类似项目工程施工的项目经理,无在建项目。
(3)项目总工程师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具有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B证(交安B证),具有5年及以上的相关施工管理经验,2012年(含)至今担任过1个或以上类似项目工程施工的项目总工程师。
(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招标活动的,联合体各成员资质互相累计。同一专业由不同联合体成员分别承担的,按照其最低的资质等级确定联合体的资质等级。
4.2.4业绩经验要求:
(1)申请人2012年(含)至今具有1份项目投资为2.5亿元及以上的类似PPP项目经验。
(2)申请人2012年(含)至今具有二级及以上等级公路且累计里程不少于20KM的公路工程勘察设计业绩(需含至少一项不少于500m的二级及以上公路等级的隧道业绩)。
(3)申请人2012年(含)至今具有二级及以上等级公路且累计里程不少于20KM的公路路基桥隧类工程施工业绩。
(4)申请人2012年(含)至今具有二级及以上等级公路且累计里程不少于20KM的公路路面工程施工业绩。
(5)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招标活动的,联合体各成员业绩相互累计,高速公路里程按单幅计算。
4.3以联合体形式参加资格预审的,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3家。
4.4接受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4.4.1以联合体参加的,应提交联合体协议并注明牵头人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4.4.2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招标活动的,联合体各方(其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申请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招标活动。
4.4.3联合体牵头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授权代表负责签署本项目资格预审申请相关资料。
4.4.4通过资格预审的联合体,不得再变更其组织形式及成员构成。
4.5外省施工企业需在陕西建设网“陕西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录入企业基本信息。
4.6政府所属融资平台公司及其他控股国有企业(符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在公共服务领域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5]42号文件规定的融资平台公司除外),不得作为本项目申请人。
5.资格预审方法:合格制
6.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发售时间:2017年3月27日-2017年3月31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公休日除外)
6.2发售地点:延安市文化沟水利小区A区4号楼2单元802室
6.3资格预审文件费用:工本费1000元,售后不退。
6.4报名时需提供的资料: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携带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以及授权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及“4.申请人资格要求”中的所有证明资料。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招标活动须提交由联合体成员各方共同签署的联合体协议(法定代表人签字的附身份证明,被授权人签字的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相关证件材料复印件加盖所属单位公章。
以上报名所携带的资料均为原件及四份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7.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提交:
7.1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4月17日下午17时
7.2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地点:延安市文化沟水利小区A区4号楼2单元802室
7.3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邮寄、传真或信函等非现场形式的报名和申请。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或密封不合格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陕西采购与招标网》、《延安建设网》、《延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yaggzyjy.cn上同时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志丹县交通运输局
联系人:王宏永、电话:13700213316
招标代理机构: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延安市文化沟水利小区A区4号楼2单元802室
联系人:张杨慧、电话:0911-8050616/155969933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