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加快培育新时代建筑产业工人队伍的指导意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委、管委、局)、发展改革委、教育厅(局)、工业和信息化厅(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交通运输厅(局、委)、水利厅(局)、市场监管局、总工会,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各地区铁路监督管理局,民航各地区管理局,中华全国铁路总工会、中国民航工会全国委员会、中国金融工会全国委员会、中央和国家机关工会联合会:
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产业工人队伍建设工作,制定出台了一系列支持产业工人队伍发展的政策措施。建筑产业工人是我国产业工人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建筑业发展的基础,为经济发展、城镇化建设作出重大贡献。同时也要看到,当前我国建筑产业工人队伍仍存在无序流动性大、老龄化现象突出、技能素质低、权益保障不到位等问题,制约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加快培育新时代建筑产业工人(以下简称建筑工人)队伍,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推进建筑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夯实建筑产业基础能力为根本,以构建社会化专业化分工协作的建筑工人队伍为目标,深化“放管服”改革,建立健全符合新时代建筑工人队伍建设要求的体制机制,为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和推进新型城镇化提供更有力的人才支撑。
二、工作目标
到2025年,符合建筑行业特点的用工方式基本建立,建筑工人实现公司化、专业化管理,建筑工人权益保障机制基本完善;建筑工人终身职业技能培训、考核评价体系基本健全,中级工以上建筑工人达1000万人以上。
到2035年,建筑工人就业高效、流动有序,职业技能培训、考核评价体系完善,建筑工人权益得到有效保障,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充分增强,形成一支秉承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的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建筑工人大军。
三、主要任务
(一)引导现有劳务企业转型发展。改革建筑施工劳务资质,大幅降低准入门槛。鼓励有一定组织、管理能力的劳务企业引进人才、设备等向总承包和专业承包企业转型。鼓励大中型劳务企业充分利用自身优势搭建劳务用工信息服务平台,为小微专业作业企业与施工企业提供信息交流渠道。引导小微型劳务企业向专业作业企业转型发展,进一步做专做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