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部发布2则处罚通报!涉及安全责任事故、“挂证”!
住建部近日发布2则处罚通报,涉及安全责任事故、“挂证”行为:
建督撤字〔2022〕45号
刘树利:
经调查核实,你在鞍山钢铁集团公司工程质量生产监测管理中心工作期间,违规将监理工程师注册在绿城乐居科技管理(浙江)有限公司,存在以欺骗手段取得注册证书的行为。
我部于2021年11月19日作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撤销行政许可意见告知书》(建督撤告字〔2021〕79号),你于2022年4月4日签收,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书面陈述、申辩。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七十九条和《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规定》第二十八条规定,我部决定撤销你的监理工程师注册,且自撤销注册之日起3年内你不得再次申请该项注册。请你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持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到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理相关手续。
如对本决定不服,你可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我部申请行政复议或6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建督罚字〔2022〕21号
赵正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