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起市场高度关注的银保监会15号文已经落地实施,这对长期依赖借新还旧的城投来说无疑是一记重击。
1.城投融资的“三道红线”
15号文之后城投融资已经出现事实上的三道红线:
第一道红线:政府隐性债务
在严格限制地方政府债务无序增长、严控地方借道城投增加隐性债务的形势下,涉及政府隐性债务的城投融资将成为禁止范畴:
一是还款资金来源与地方财政直接或间接挂钩的;
二是用于性质属于政府投资项目、城投仅作为代业主的;
三是涉及隐性债务的城投主体、无明确资金用途、无法证明不属于隐性债务的;
四是资金用于政府承诺兜底回购、或承诺最低收益项目的;
五是以政府、事业单位等国资委下属单位的国有资产作为抵押物的;
六是违规与地方未出让土地、矿产资源挂钩,作为还款来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