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一省!所有房屋市政工程均需投保建设工程安责险!平台已正式启用
继浙江之后,江苏也发文了。
日前,江苏省住建厅发布关于《江苏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公开征求意见时间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11月30日。
1.全面推行建设工程安责险,本省范围内的所有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包括新开工及已开工项目)均需投保建设工程安责险。
2.建设工程安责险的投保主体为单独核发施工许可的项目总承包单位或专业承包单位,保费由项目总承包单位或专业承包单位支付,不得以任何方式摊派给从业人员个人。
3.新开工项目
投保建设工程安责险的施工单位,应当在新建工程项目办理施工许可手续节点之前,与保险机构就该项目签订建设工程安责险保险合同,并一次性支付合同约定的保险费。
4.已开工项目
各设区市对已开工项目可按照以下两种情形处理(已投保保障范围与建设工程安责险相同类保险的在建项目除外):
(一)剩余工程造价低于总工程造价20%(含),或者剩余工期低于6个月的,企业可根据自身投保相关保险情况,自行确定是否投保,不做强制要求。
(二)剩余工程造价超过总工程造价的20%(不含),或者剩余工期超过6个月的,企业应当按照剩余工程量投保;费率可适用短期费率系数:剩余工程天数/工程合同天数(以保险条款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