抽取方式:随机抽取
项目内容:闽南师范大学21栋北侧围墙工程
预算金额:按福建省物价局(闽价[2002]房457号文)服务收费标准的70%计取,即:工程预算编制收费=工程项目预算总价*5.0‰*70﹪,收费不足1000元按1000元的计取;支付时间为提交编制预算文件并经委托人审查无异议后七日内一次性付清正常服务酬金。
时间:2020年11月3日上午
地点: 国资处评标室(科技信息楼北1206)
一、预算代理机构的固定顺序编号:
业主代表(抽取人):沈华东
工作人员:韩露莹黄雨婧
公示截止时间:2020年11月5日下午5时
各单位对上述评定结果如有异议,请在规定期限内以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或商务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并附相关有效证明材料,向我校监审处反映,闽南师范大学监督联系方式:
监审处0596-2591404,邮箱jj@mnn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