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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欺骗手段申请资质分立,该省2家施工总包一级资质被撤销!

2021年11月30日15:58 

以欺骗手段申请资质分立,该省2家施工总包一级资质被撤销!

近日,广西自治区住建厅发布2份行政处理决定书,分别对两家建企的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分立予以行政许可撤销。

据悉,两家建企均存在刻意隐瞒了公司股东变化、公司已不是原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等不符合资质分立条件的事实,存在以欺骗手段取得行政许可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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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欺骗手段申请资质分立,该省2家施工总包一级资质被撤销!

广西粤*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经查,你公司在今年4月份向我厅申请资质分立时作出虚假承诺,刻意隐瞒了公司股东变化、你公司已不是广西五*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等不符合资质分立条件的事实,存在以欺骗手段取得行政许可的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被许可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予以撤销”的规定,我厅已向你公司发出《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处理告知书》(桂建处理告字〔2021〕11号),你公司在规定期限内未提出陈述、申辩或听证要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我厅决定对你公司作出如下行政处理:

撤销我厅于2021年6月10日作出的将广西五*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原有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平移至你公司的行政许可,上述资质仍属广西五*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如对本处理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处理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或者住房城乡建设部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6个月内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复议、诉讼期间不停止本处理决定的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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