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 | 2022年1月1日起,安全文明施工费费率均调整为16.37%
宜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调增我市房屋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费率的通知
各县市区住建局、高新区建管办,各有关单位:
为持续巩固“打赢蓝天保卫战”工作成果,进一步提升房屋建筑工程(以下简称“房建工程”)现场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成效,保障相关经费投入,根据住建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工程造价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建办标〔2020〕38号),结合我市工程实际,对房建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房建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费率在2018版《湖北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的基础上,上调20%。即:一般计税法、简易计税法,安全文明施工费费率均调整为16.37%。调增部分为安全文明施工增加费。
二、本通知所指的安全文明施工增加费,是指在省级工程计价依据的基础上,为满足我市房建工程现行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提升要求而产生的增加费用。具体计取方式如下:
一般计税项目按照13.64%费率、简易计税项目按照13.63%费率,计入“总价措施项目”中的安全文明施工费;一般计税项目按照2.73%费率、简易计税项目按照2.74%费率,在“暂列金额”中计取安全文明施工增加费。
三、建设单位应充分考虑安全文明施工增加费,并将其列入投资估算、设计概算及施工图预算。依法进行招标的房建工程,招标人编制最高投标限价时,安全文明施工增加费应作为不可竞争费用,足额计取。
四、安全文明施工增加费实行据实结算。工程参建各方应按照《宜昌市房屋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增加项目清单》(以下简称《清单》),严格安全文明施工增加费使用情况的现场签证工作。建设单位应按照《清单》,在不超过安全文明施工增加费费率的计价范围内,对安全文明施工增加项目据实结算。
五、施工企业应当为高危作业人员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费列入企业安全管理费用;在项目投标时,企业应将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费计入企业管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