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五”已圆满收官,我国如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十四五”时期,国家将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新征程,以高质量发展为主题将是今后一段时期的时代特色。传统招标投标行业发展已逾20年,如何适应这一深刻时代变革,贯彻新发展理念,引领和实现招标投标领域高质量发展是当务之急。
一、新形势:党的十八大特别是十九大以来,中国进入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的新发展阶段
(一)贯彻新发展理念关键是创新
创新是持久发展的动力,招标投标领域要实现理念、手段、方法以及服务的创新。理念创新,从“招不招”转为“招的好不好”。“招不招”是解决程序和底线问题,“招的好不好”则是解决质量和效率问题;手段创新,从纸质招标投标转为全流程电子招标投标。纸质招标投标是传统方法,绝大部分工作通过人工、线下完成,全流程电子招标投标则是借助互联网、信息化、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实现招标投标活动的线上交互,通过人机对话完成采购交易;方法创新,在新发展阶段,招标采购需要展开深入研究,在招标方案策划、评标方法研究、评标专家管理、供应商管理以及合同条款设定等方面实现方法、技术、经济、法律的融合;服务创新,由单一的程序化服务转为综合性咨询服务。单一程序化服务主要是跑流程,综合性咨询服务则是站在项目管理顶层设计的高度提供一揽子解决方案,以帮助实现项目管理目标,在服务的内涵上提升附加值。
(二)构建新发展格局关键是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促进国内国际双循环,构建国内统一大市场
全国统一大市场是新发展格局形成的基本支撑条件和机制载体。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既是构建更加成熟的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内在要求,也是构建新发展格局的必然选择,要避免“各自为政、画地为牢,不关心建设全国统一的大市场、畅通全国大循环,只考虑建设本地区本区域小市场、搞自己的小循环”。
招标投标是市场配置资源的一项基础性制度,在新发展格局下,按照“十四五”规划的部署和要求,将坚持强调平等准入、公正监管、开放有序,进一步强调市场化改革、完善市场环境和规则,努力快速地融入建设现代化治理体系、提高现代化治理能力的大环境,为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作出新贡献。
二、招标投标的现状:在国家进一步“放管服”、加速推进“优化营商环境”的大背景下,招标采购加速向信息化、数字化发展
(一)招投标营商环境不断优化
根据《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国务院令第722号)规定,要最大限度减少政府对市场资源的直接配置,最大限度减少政府对市场活动的直接干预。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应当坚持公开透明,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化。没有法律、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和命令为依据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不得减损市场主体合法权益或增加其义务,不得设置市场准入和退出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