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建长宁街幼儿园项目经张家口经开区行政审批局以张经审字[2017]122号批准建设,张家口经开区行政审批局以张经审字[2018]15号核准;项目业主为张家口经开区教育局,建设资金为市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择中标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新建长宁街幼儿园项目勘察设计
2.2招标编号:YC18306008(ZBQ)
2.3建设地点:长宁大街北侧
2.4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占地13449.49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1656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8742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2914平方米,建设教学楼一栋及相关配套设施,办学规模为18个教学班,在校生540人。
2.5招标范围:
2.5.1工程初步设计、规划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完成施工配合及后续服务、总体规划、专项规划方案编制,包括新建长宁街幼儿园,总建筑面积11656平方米,校园规划、室外景观、室外游戏场地、集中绿地、班级活动单元、综合活动室、办公室、保健观察室、晨检接待厅、隔离室、洗涤消毒用房及附属用房(厨房、配电室、门卫收发室、大门、围墙、储藏室、教职工卫生间、教师值班室、集中浴室等);
2.5.2本项目中所有规划设计地点中上述内容的岩土勘察,包括上述内容的详细勘察、完成施工配合及后续服务并出具地质勘察报告。
2.6标段划分及相应的招标内容:本招标项目共分2个标段,1标段包含2.5.1项内容,2标段包含2.5.2项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