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咸丰县丁寨片区(城中村)棚户区改造凉水井安置区勘察、设计项目已获咸丰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咸发改审批[2018]124号)开展项目前期工作,项目业主为咸丰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和咸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为企业自筹和银行贷款。项目前期工作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质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招标编号:YC18359002-ZB-0010
项目概况:咸丰县丁寨片区(城中村)棚户区改造凉水井安置区勘察、设计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约:125676平方米,具体详见地形图,拟建容积率小于2.5以内,总户数约2092户左右住宅及配套设施,其中90㎡的约410户,120㎡的约1682户。
建设内容:高层住宅楼、临街商业、小区配套服务用房等。配套建设强弱电、给排水、消防、道路及绿化、景观等公共辅助工程。建设地址为咸丰县丁寨片区凉水井安置区。
项目预算:因本项目为估算投资,为加快项目前期工作进度,采取优惠率的方式招标,参照《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和鄂价工服规[2012]149号文件精神,在区间取费基础上优惠20%,再根据本次招标需要优惠50%作为拦标价。(此优惠率为最高限价,超过此优惠率的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最终结算费率为:标准收费下浮20%×(1-中标优惠率))。
计划工期:勘察40日历天(其中初步勘察20日历天、详细勘察20日历天),设计60日历天(其中修建性详规和方案设计10日历天、初步设计20日历天、施工图设计30日历天)。
招标范围:本项目地质勘察(包含初步勘察、详细勘察及后续服务、工程测量),编制地质勘察(含测绘)报告书、建筑设计(含修建性详规和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后续服务)、市政设计、施工图审查、工程概预算。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