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市大气污染治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西安市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整治专项实施方案》要求,市住建局结合我市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工程实际,制定了《西安市住建领域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整治专项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西安市住建领域挥发性有机物污染 整治专项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西安市大气污染治理专项行动方案(2023—2027年)》(市字〔2023〕32号)和相关工作要求,依据《西安市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整治专项实施方案》,深入开展挥发性有机物(以下简称“VOCs”)污染综合整治,降低住建领域VOCs排放,持续改善空气质量,结合我市建筑工程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绿色发展理念,坚持精准、科学、依法治污,按照近期与中长期目标兼顾、全面防控与重点防控相结合的工作思路,严格落实有关标准要求,全面加强我市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工程涉VOCs面源管控,提升建筑工程领域VOCs治理能力。
二、工作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