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西咸新区、各开发区住建局,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
住宅厨房、卫生间排烟换气集中式排气道系统是住宅使用功能的重要部分,直接影响住宅使用体验和消防安全。为进一步提高我市住宅厨卫间排气道系统工程质量,强化施工和验收各环节质量管理,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落实主体责任,严格质量行为
参建各方单位应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强化建设单位首要责任,规范施工、监理等单位质量行为。建设单位在组织设计交底时,设计单位应将住宅厨卫间排气道系统的具体做法和使用的材料、构配件等向施工、监理单位进行专门交底。建设、施工单位应认真落实质量投诉和质量保修制度,对工程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后,保修期内出现的住宅厨卫间排气道系统质量问题履行保修责任和义务。
二、规范材料使用,严格进场验收
施工单位应严格按照设计文件选用住宅厨卫间排气道系统工程材料和构配件,严禁采购以石膏为主要成分的“快干料”生产的“假冒伪劣”排气道制品。
施工、监理单位应按照《住宅厨房和卫生间排烟(气)道制品》(JG/T194—2018)、《排油烟气防火止回阀》(XF/T798—2008)规范要求,在材料和构配件进场时,认真审查排气道、防火止回阀、金属排气帽等产品合格证书、产品型式检验报告,其中排气道耐火性能的型式检验报告应由国家级防火检验机构出具。质量证明文件应真实有效并具有可追溯性,严防伪造作假、进场材料与报告不一致等问题,施工、监理单位对核查认可后的质量证明文件真实性负责。
施工、监理单位应对材料和构配件的外观质量、标识、尺寸偏差、壁厚等指标按进场批次进行现场抽查,形成抽查记录,结论明确签章齐全。
建设单位应按照《住宅厨房、卫生间装配式排气道系统技术规程》(DB61/T5040—2022)要求,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对进场排气道垂直承载力和耐柔物撞击指标进行复检。对排气道耐火性能指标有异议时,也可委托具有防火检验能力的检测机构进行复检。
监理单位应全程参加复检工作,严格按规定履行见证取样送检职责。严禁进场验收或复检不合格的产品用于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