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卫辉市孙杏村镇农村卫生保洁服务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卫交采2016ZB053号
三、项目内容及要求:孙杏村镇农村卫生保洁服务
服务期限:一年
四、供应商应具备的条件及资格: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有关规定。
2、投标人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投标人须具有省级主管部门监制、公司工商注册所在地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颁发的城市道路清扫行业行政许可证或清扫保洁服务资质证书。
4、投标人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专业技术能力及相关经营范围。
注: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报名及出售招标文件时间:2016年10月17日至2016年10月21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