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卫辉市政府采购办公室采购方式的批复,现对卫辉市社会治安综合保险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现欢迎有资格的谈判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卫辉市社会治安综合保险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卫交采2017TP012号
三、项目内容及要求:
1、卫辉市社会治安综合保险采购
2、服务期限:签订保险协议之日起一年
3、服务质量:合格
四、项目预算金额:50万元
五、供应商应具备的条件及资格:
1、响应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29号)和省综合办、省保监局《关于运用保险机制促进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的通知》(豫综治办(2016)44号)文件及《新乡市关于运用保险机制促进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新综治委{2016}36号),要求响应人须为有实力、有信誉的国有大型财产保险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