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卫辉市政府采购办公室政府采购方式批复,现对卫辉市人民法院中央转移支付资金业务装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卫辉市人民法院中央转移支付资金业务装备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卫交采2017ZB014号
三、项目内容及要求:通道式X光机、安检门、馈纸式扫描仪、笔记本电脑等。
交货期:自合同生效日起7日历日内
四、供应商应具备的条件及资格: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对供应商的要求;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相应经营范围,有提供采购货物及服务能力;
3.具有生产能力的制造商或授权经销商;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