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卫辉市政府采购办公室政府采购方式批复,现对卫辉市公安消防大队城市主战消防车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卫辉市公安消防大队城市主战消防车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卫交采2017ZB015号
三、项目内容及要求:城市主战消防车一台
交货期:自合同生效日起210日历日
四、供应商应具备的条件及资格: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有关规定;
2、投标人必须是消防车制造商;
3、交车时须提供3C认证;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