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 | 现场关健岗位人员到位率不足80%的,一律予以停工处理。
台州市建设局全面开展建筑施工安全专项行动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建设施工领域安全管理,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10月10日,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结合除险保安和安全生产各项要求,发布了《关于加强近期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和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推行建设施工领域12条硬措施,全面开展建筑施工安全专项行动,明确要求:
·建设、施工、监理企业即日起至年底结束,企业主要负责人对所属工地每月开展不少于二次安全生产带队检查,企业安全生产部门组织的对项目每月不少于二次安全生产检查。
·施工、监理单位的关键岗位管理人员应全部到岗履职,原则上不允许请假,特殊情况确需请假的,企业应安排相当人员代为履行相应职责。
·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即日起建立重点时段“0305”排查机制,由领导带队督导,做到每3天对县(市、区)检查全覆盖、每5天对乡镇(街道)检查全覆盖,不留死角、不留盲区。
台州市建设施工领域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和疫情防控12条硬措施
1.企业责任全落实。建设、施工、监理企业要切实履行企业主体责任,进一步健全机制,完善特定时期安全生产管控机制,并制订工作方案。发文之日起至年底结束,企业主要负责人带队每月不少于二次对所属工地开展安全生产检查,企业安全生产部门组织的对项目的安全生产检查每月不少于二次,并覆盖在台所有项目。对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应立即督促整改闭合,检查和整改情况应每日上报当地监管部门。对企业自查并处于自主停工期间的项目不纳入市、县二级督查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