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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行全过程工程咨询:问题与挑战&策略和措施

2021年08月19日17:19 

全过程工程咨询在短暂的发展过程中面临政府和业主方的支持态度、受管理对象接纳、法律地位、服务酬金计取、服务定位、费用谁来支付、自身职业操守、牵头方争议、服务效果等问题,文章对这些问题进行了分析并给出解决对策与建议,提出行业应共同努力,解决全过程工程咨询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同时,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要做好自己,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在实干中真正体现自身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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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过程工程咨询的发展问题与解决对策

全过程工程咨询在短暂的发展过程中面临政府和业主方的支持态度、受管理对象接纳、法律地位、服务酬金计取、服务定位、费用谁来支付、自身职业操守、牵头方争议、服务效果等问题,文章对这些问题进行了分析并给出解决对策与建议,提出行业应共同努力,解决全过程工程咨询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同时,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要做好自己,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在实干中真正体现自身价值。

一、前言

全过程工程咨询,是指涉及建设工程全生命周期内的策划咨询、可行性研究、工程设计、招标采购、投资控制、工程监理、项目管理、合同法务、中期评估和绩效评价等各个阶段、各个类别的管理服务。长期以来,由于资质划分和条块分割等原因,我国的工程咨询总体处于“碎片化”的服务状态。2017年以来,随着《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19号)文件的出台,全过程工程咨询的理念和概念逐步在行业内出现,部门出台了《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开展全过程工程咨询试点工作的通知》(建市〔2017〕101号)、《住房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印发贯彻落实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意见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建市〔2017〕137号)、《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推进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发改投资规〔2019〕515号)等文件,地方政府及其部门也相继出台了大量的鼓励和指导性文件。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7年5月发布的试点文件,国家层面选择北京等8省(市)以及中国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等40家企业开展全过程工程咨询试点,试点期为2年。截至目前,近20个省份已开展了全过程工程咨询试点工作,试点企业数千家。地方已陆续将多项单项咨询业务打包在一起,以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名义发包,一些传统单项咨询服务企业正在转型或以联合体形式承接全过程工程咨询业务。笔者作为全过程工程咨询的亲历者,观察并总结了当前全过程工程咨询的发展困惑,并尝试提出解决对策,希望对行业有所借鉴。

二、发展问题

01 政府和业主方的支持态度问题

全过程工程咨询能否得到采用,很大程度取决于政府和业主方的态度,《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和《住房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印发贯彻落实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意见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两份文件均提出了“一推行二鼓励”的指导意见,即政府投资工程带头推行全过程工程咨询,鼓励非政府投资工程委托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鼓励在民用建筑项目中提供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但是我们看到,在作为业主方或实施机构的省属以上国有企业,大型地方投融资平台公司,水利、交通、铁路、电力等专业单位内部,往往都有一批指挥部式的项目管理机构,这些机构的人员素质相对较高,且具有长期的工程管理经验,专业也具有较好的匹配度,全过程工程咨询在这些单位和部门市场需求并不大。相反,在县区层面,随着近年来EPC和PPP项目的不断落地且项目规模越来越大,其项目管理人员匹配度越来越低,全过程工程咨询的需求反而较高,“农村包围城市”的需求现象明显。但是如何激发这些刚性需求,如何说服对于新生事物接受较慢的县区级层面采用“高大上”的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实践中是一个难题。

02 受管理对象的接纳问题

全过程工程咨询的服务内容,一般不少于2项至3项,受政府方或业主委托,具有“二政府或二业主”的身份和地位,管控的对象除施工单位外,还可能包括设计单位、勘察单位、监理单位,甚至可能包括项目公司(SPV公司)。这些单位与业主之间存在合同和支付关系,传统模式下,这些单位提供的成果文件,业主往往“照单全收”,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的出现,在一定程度上体现的是“专业的人管理专业的队伍和挑专业人的毛病”的管理理念。很典型的例子有:对于与施工单位联合中标的勘察单位提供的勘察报告中,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提出存在“石方比例在土石方中明显偏高的问题”,要求勘察单位予以说明并到现场进行复核;对于设计单位在图审前出具的设计图纸,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出具咨询和优化意见,要求设计单位进行修改;对于项目公司和施工单位提出的施工合同草案中超出传统项目的支付进度和比例,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也提出修改意见。这些意见,是由专业人将不合理的内容提出来,虽然有理有据,但基本都涉及将项目公司、施工、设计、勘察等单位的“隐性利润压缩”,还涉及很多单位“返工”问题,一边是多干活,一边是少拿钱,必然会遭到受管理对象的反对。笔者就曾亲身经历一个项目,由于项目公司(“两标并一标”模式,项目公司与设计、施工单位一体化)反对,全过程工程咨询的招标工作被推迟了8个月。因此,受管理对象的接纳问题也将是全过程工程咨询发展的一个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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