升资质,难了!住建厅:实地核查工程业绩,必须查施工许可证
近日,安徽省住建厅下发通知,严厉打击虚假业绩骗取资质现象,要求严格业绩核查。文件明确:
严格落实核查责任。项目实地核查与质量安全监督手续、建设工程档案查阅相结合。
报送省厅的业绩核查汇总表必须由分管局领导签字,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必须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一旦发现核查材料弄虚作假,对取得相应资质证书的企业按照法律法规,撤销其资质证书,自撤销之日起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该项行政许可,并在全省进行通报。
对隐瞒真实情况、出具虚假承诺等方式申报、骗取资质的企业,依法依规实施信用惩戒。因资质撤回、撤销产生的一切风险及法律后果由企业自行承担。
具体如下:
建市函〔2022〕82号
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城乡建设局),广德、宿松县住房城乡建设局:
为切实做好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批权限试点告知承诺制事后核查工作,严厉打击虚假业绩骗取资质现象,确保住建部试点工作“接得住、管得好”,现就严格告知承诺制业绩核查管理有关工作提示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