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陕西省水土保持补偿费使用项目2018年延安市宝塔区川口乡小李渠水保治理工程已由陕西省水土保持局《关于2018年陕西省水土保持补偿费使用项目延安市宝塔区川口乡小李渠水保治理工程实施方案的批复》批准实施,建设资金来自省级资金,资金已到位。招标人为延安市宝塔区水土保持补偿费使用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招标代理机构为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面向社会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项目区位于宝塔区川口乡小李渠行政村,属黄河二级支流,延河一级支流。总人口230人,其中农业人口230人,农业劳动力204人,人口密度为30人/km²。总土地面积为7.13km²,水土流失面积6.79km²,占土地总面积的95.2%,侵蚀模数6000t/km².a。耕地面积74.39hm²,人均耕地面积3.28亩。基本农田47.88hm²,人均基本农田2.11亩。
依据延安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陕西省水土保持补偿费使用项目2018年延安市宝塔区川口乡小李渠水保治理工程实施方案的批复》(延行审交林水发【2018】28号),将该项目共划分为1个施工标项,施工标项主要建设内容:项目共实施水土流失面积2.86km²,其中栽植经济林26.51hm²,营造水保林91.81hm²,实施封禁治理面积167.68hm²疏林补植1.59万株。新修砂砾石道路3.00km,道路截水沟2.40km,栽植行道树666株,管护人员1人。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施工标项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具有类似工程施工经验。项目经理具备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建造师(含临时建造师)及以上资格,且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企业负责人、项目经理及专职安全负责人须具有关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注:1.凡未在陕西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平台建立信用档案的省内、外(含中央驻陕企业)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招投标活动;2.凡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共享平台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省内外企业、个人不得参与本次招标活动。)
3.2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在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行为(提供由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