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质监发〔2020〕54号关于加强冬期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
陕西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
关于加强冬期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设区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西咸新区、杨凌示范区质监站,韩城市、神木市、府谷县质安站:
为认真贯彻落实11月5日全省冬季安全生产紧急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省委省政府领导批示要求,切实做好建筑施工领域冬季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冬期施工各项措施,有效防范冬期施工不利因素引发安全生产事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及时组织制定强化冬期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措施。各级监督机构要紧密结合本区域冬季安全生产特点,进一步明确监管重点,制定具体的冬期安全生产监管方案,加强对冬期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细化工作责任,积极指导督促各方责任主体采取工作措施,确保冬期施工各项安全管理措施落地落实全覆盖。
二、加强抽查、巡查力度。各级监督机构要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要在安全隐患排查的基础上,以“防火、防冻、防滑、防坠落、防坍塌、防中毒”为重点,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和安全隐患大检查,对查出的隐患要定人、定时、定措施,确保整改到位。对问题突出的项目、企业要采取停工、约谈通报等措施。
三、开展冬期施工消防安全检查。督促有关单位要健全消防管理规章制度,重点做好生产、生活区,易燃、易爆物品存放区,活动板房、仓库及配电设施等重点部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合理有效地配置消防器材,严防火灾事故发生。严格动火作业管理,切实落实动火作业审批、人员持证上岗、动火监护等要求。加强生活区管理,宿舍取暖设施要设专人管理,严禁明火取暖和违规用电,排查消防设施设备,确保有效工作状态。
四、督促施工单位做好冬期施工安全生产知识的宣传、教育、培训和施工机械设备的检查维护保养工作。要严格禁止盲目赶工期、抢进度和冬季恶劣天气强行组织施工等现象,要求各施工项目必须对工人进行一次冬季施工安全教育,增强施工人员安全意识。必须对塔吊、施工升降机等大型施工设备进行一次检查、维护和保养,确保安全装置、限位装置有效可靠,提高设备防冻、防风和防倒塌能力。
五、加大建筑施工工地的扬尘管控力度。各监督机构要严格按照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十九届五中全会期间和冬季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及扬尘防治工作的通知》(陕建发[2020]43号)《关于修订“禁土令”并强化建筑工地施工扬尘管控的通知》(陕建发[2019]1234号)等要求,夯实监管责任,把住建行业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与安全监督工作相结合,全面督导检查在监工程项目严格落实“六个百分百”和《陕西省建筑施工扬尘治理措施16条》情况,构建过程全覆盖,管理全方位、责任全链条的建筑施工扬尘防治体系,在启动重污染天气预警的情况下实施“禁土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