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年初,财政部出台了《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和《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名录登记有关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各代理机构在名录登记系统中按照办法规定补充完善专职从业人员、自有场所设施情况等登记信息。为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放管服”改革工作,根据我省实际情况我厅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名录登记工作的通知》。按照财政部通知要求,2018年5月1日前如代理机构信息不符合要求将从代理机构名录中下线,我厅随即召开了专题工作会,安排专人对全省300余家代理机构从五证合一、办公场所和设备、联系人信息、专职人员数量、内部监督管理制度五个方面进行了梳理,部分代理机构信息不符合要求。
为进一步减小对各代理机构业务的影响,更好地为代理机构服务,我厅依托新上线的政府采购管理系统对信息不完整或不符合规定的代理机构逐一进行了短信通知,并对部分代理机构进行了电话提醒,督促各代理机构及时更新完善信息。目前,各代理机构已积极开展信息完善工作,我厅及时对完善信息进行了审核,确保代理机构政府采购各项业务正常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