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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住建厅:关于开展2024年度全省建设工程专业工程师评审工作的通知

2024年09月09日11:19 

关于开展2024年度全省建设工程专业工程师评审工作的通知.jpg

省级有关部门,铜川市、安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市管理执法局,杨凌示范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韩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市管理执法局,各有关企事业单位:

按照职称评审工作安排,现将2024年度建设工程专业工程师职称评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及专业

1.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不含已具备评审权限的市及其他评委会组建单位)中从事相关工程技术工作的在职在岗专业技术人员。

2.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及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参加职称评审

3.评审专业为建设、土木、测绘(测绘工程)、石油与天然气(燃气工程)、城乡规划、风景园林(景观设计)、机械、材料、电气、信息通信、环境、地质、矿业、冶金、能源动力、化工。申报人员申报评审的专业应与本人现在从事的专业岗位保持一致。安全专业须参加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不参加职称评审,具体按应急〔2019〕8号文件规定执行。

4.对实行专业技术岗位管理的事业单位,按照评聘结合的原则,推荐上报人数和空缺岗位数1:1比例申报,岗位年内有空缺、可聘用的,可以推荐申报。

二、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

申报人员参加中级职称评审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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