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关于开展2021年度建设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评审工作的通知
铜川、延安、安康、韩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杨凌示范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省级有关部门,各有关企事业单位:
按照职称工作安排,现就做好2021年度工程系列建设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及专业
省住建厅直属企事业单位、未设立工程系列建筑类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的市(区)及省属企事业单位从事建设工程的专业技术人员。
对实行专业技术岗位管理的事业单位,按照评聘结合的原则,上报人员数和空缺岗位数按照11申报,岗位年内年内有空缺、可聘用的,可以申报评审。严格超岗位申报。
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专业技术人员;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受到记过以上处分且在受处分期间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得参加评审。
评审专业分为:建设、土木、测绘、石油与天然气(燃气工程)、城乡规划、风景园林(景观设计)、机械、材料、电气、信息通信、环境、安全、地质、矿业、冶金、能源动力、化工等。
二、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