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陕西国防工业职业技术学院11号实验楼工程总承包(EPC)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陕西国防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
2.1建设地址:本项目位于西安市鄠邑区人民路8号。
2.2建设规模:
11号实验楼(用地面积2905.00㎡,建筑面积2530.44㎡)地上一层,钢筋混凝土结构墙面,钢桁架结构屋面,总投资额约932.76万元。
2.3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包括设计(方案设计、施工图)、土建安装、室外消防、供水、供电、有线电视、防电防雷等,即EPC工程总承包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2.4资金来源:自筹资金100%;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需同时具备以下资质①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工程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含丙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丙级及以上资质(含丙级);②施工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含叁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