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专家:
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提升产业链发展水平的实施意见》(陕政办发〔2021〕15号)要求,为加强和规范我省智能建造与新型建筑工业化产业链专家团队建设管理,优化专家遴选和评价,健全专家团队监督制度,助力我省智能建造与新型建筑工业化产业链健康有序发展,结合我省实际,制定《陕西省智能建造与新型建筑工业化产业链专家团队管理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实施。
附件:《陕西省智能建造与新型建筑工业化产业链专家团队管理办法(试行)》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4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