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 | 发布住建厅安委会工作规,发生较大事故,厅安委会将及时派人赶赴现场了解情况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厅安全生产委员会工作规则、厅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工作细则的通知
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城管局,济南、青岛、淄博、枣庄、东营、济宁、威海、菏泽市水务(水利)局,济南、青岛市园林和林业(绿化)局,济南市城乡交通运输局;厅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论述,全面落实国家和省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安全生产委员会研究制定了《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安全生产委员会工作规则》《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工作细则》,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安全生产委员会
2021年12月13日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安全生产委员会
工作规则
为深入贯彻国家和省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要求,全面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要求,建立健全统分结合、各负其责、密切协作、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厅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厅安委会)作用,进一步加强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结合处室、单位工作职责,制定本工作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