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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政府投资项目不得由施工单位垫资建设!

2022年03月17日16:40 

四川: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政府投资项目不得由施工单位垫资建设!

近日,四川省发改委发布公开征求《四川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此次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2年3月11日至3月17日。

其中,第二十六条明确指出:政府投资项目不得由施工单位垫资建设。

文件原文:

四川: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政府投资项目不得由施工单位垫资建设!

关于公开征求《四川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为了充分发挥政府投资作用,提高政府投资效益,规范政府投资行为,激发社会投资活力,依据国务院《政府投资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我委研究起草了《四川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根据工作安排,此次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2年3月11日至3月17日,欢迎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通过电子邮件等形式提出意见建议。

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

联系人:固定资产投资处?唐宇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滨江东路15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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