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总局:将对不同信用风险类别的企业实施差异化监管!
近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实施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推动监管更加公平有效。同时,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了《关于推进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进一步提升监管效能的意见》,提出力争用3年左右的时间,市场监管系统全面实施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
那么,如何对不同信用风险类别的企业实施差异化监管?如何保证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的科学性、精准性?
2月15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介绍推进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进一步提升监管效能有关情况,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相关负责人就《意见》的有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如何对不同信用风险类别的企业实施差异化监管?
答:对诚信守法者“无事不扰”。对信用风险低的A类企业,市场监管部门将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中合理降低抽查比例和频次,除投诉举报、大数据监测发现问题、转办交办案件线索及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根据实际情况可不主动实施现场检查,实现“无事不扰”。
对违法失信者“无处不在”。对信用风险高的D类企业,实行严格监管,有针对性地大幅提高抽查比例和频次,必要时主动实施现场检查,做到“无处不在”。
通过对不同信用风险类别的企业实施差异化的监管措施,做到有效监管、公正监管,为守法诚信企业打造良好宽松的经营环境,让违法失信企业处处受限,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充分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创造力。
问:如何保证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的科学性、精准性?
答:在涉企信息归集方面:市场监管总局建设了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在依法保护个人隐私和商业秘密的前提下,目前公示系统归集了全量企业的登记注册、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年报公示、抽查检查结果等信息,同时还进一步归集整理了投诉举报、互联网舆情、对外投资等动态信用信息,为做好企业信用风险分类工作奠定了基础。
在指标体系构建方面:市场监管总局运用大数据、机器学习等方法,制定完成了第一版通用型企业信用风险分类指标体系,包含企业基础属性信息、企业动态信息、监管信息、对外投资信息、社会评价信息等5个一级指标和25个二级指标、81个三级指标,初步实现了对全量企业的信用风险分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