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部建设工程主要材料询价规则(试行)发布
关于印发《广东省建设工程主要材料询价规则(试行)》的通知
粤标定函〔2022〕164号
各地市造价站(中心)、各有关单位:
为统一我省建设工程主要材料询价规则,完善工程造价市场形成机制,按照《关于印发工程造价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建办标〔2020〕38号)和《广东省工程造价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粤建市函〔2021〕502号)的工作部署,我站组织制定了《广东省建设工程主要材料询价规则(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试行期间,各单位在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径向我站反映。同时,各地市造价站(中心)要加强宣传和指导,从今年起至2024年底止,每年度组织力量抽查本地区造价咨询企业出具的询价成果文件质量,并于次年第一季度内将检查情况和改进意见报送我站。
附件:《广东省建设工程主要材料询价规则(试行)》
广东省建设工程标准定额站